美容乙級考試相關規定及內容

考試資格

 

符合一般職類規定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二、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三、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3年級以上在校學生、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

四、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者。

五、五、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六、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者。

七、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八、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九、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年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十、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十一、             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十二、             大專校院以上非相關科系畢業,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

十三、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者。

主意事項

上述相關職業訓練及技術生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並以在職業訓練機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

「在校最高年級者」係指學校之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並經向學校註冊取得證明文件者。

「相關工作」係指日、夜間從事與報檢職類相關之現場作業、管理、監督、訓練、教育及研究業務等工作,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其他注意事項:

美容、男子理髮、女子美髮乙級報檢人可持報檢職類丙級技術士證申請報檢職類乙級術科免試衛生技能實作測試,請於正、副表勾選申請免試衛生,並將丙級技術士證照影本粘貼於副表。

考試費用 

一般報檢費用:2500
免試學科費用:2380
免試術科費用:270

報名日期

每年舉辦一次。

簡章及報名書表發售約在5月份但以每年公告日期為準 

考試日期

以每年公告日期為準 

考試內容

考試說明

1、考試含學科及術科兩項測試,成績採及格制。
2
、考生須學科及術科兩項成績皆達及格標準,方能取得證照。
3
、單次考試中僅學科或術科測試一項及格者,其成績可保留三年。 

(一) 學科 

測試方式 

題型 

考試時間 

計分方式 

及格標準 

筆試

97年起,選擇題80題

100分鐘

每題1.25分,總分100分。

60分及格

學科考試內容

考試以下列項目之相關知識為主:一、職業道德。 二、管理。 三、人體生理學概要。四、專業護膚。 五、彩粧造型設計。 六、化粧品的知識。 七、公共衛生。 八、公共安全

(二) 術科 

分三階段:1.衛生技能、2.美容技能

1.衛生技能:化妝品辨識、消毒方法及操作、洗手與手部消毒 

2.美容技能

衛生技能

項目

考試時間

成績分配

成績計算

配分

檢定項目總分

化粧品安全衛生之辨識

4分鐘

40分

100分

各衛生技能細項得分總和即為衛生技能得分

消毒液與消毒方法之辨識及操作

8分鐘

45分

洗手與手部消毒操作

4分鐘 

15分 

彩妝技能 

測試方式 

題型 

考試時間 

計分方式 

及格標準 

實作 

含美容技能及衛生技能,以實際操作及書面報告測試 

八小時(含評分時間) 

美容技能滿分100分,衛生技能滿分100分。 

美容及衛生技能皆達60分才算及格 

項目

考試時間 

成績分配 

成績計算 

配分

檢定項目總分 

臉部化粧技巧設計圖(紙圖10抽1)

30分鐘

20分

100分

( 化粧技能得分+護膚技能得分) / 2 = 美容技能得分

 

修眉

5分鐘

3分

攝影粧或舞台粧(四抽一) 

40或50分鐘

32分

新娘粧設計圖(二抽一)

20分鐘

10分

新娘粧

50分鐘

35分

護膚

項目 

考試時間 

成績分配 

成績計算 

配分 

檢定項目總分 

工作前準備及顧客皮膚資料卡

15分鐘

7分

100分

( 化粧技能得分+護膚技能得分) / 2 = 美容技能得分

去角質及海綿清潔

10分鐘

11分

按摩

20分鐘

36分

蒸臉 

15分鐘

3分

填寫顏面頸部肌肉或骨骼分布圖

10分

敷面及手部保養

25分鐘

14分

脫毛

15分鐘

14分

善後工作

5分

                         

 

 

 

 

 

 

 

 

 

 

 

 

 

 

 

以上資料:中部辦公室

以上有紅豆(花)小姐整理製表而成

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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